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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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

2018-12-14 15:48:0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具体要求,为确保我省2018年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不断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紧紧围绕高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材、指导教学”这一核心功能,加强“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所涉及专业)”命题科学与管理。努力选拔综合素质高,有潜质的创新和奉献精神的人才。

二、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省2018年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主考点设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分考点设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市重庆路1号)。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主要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命题组

主要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

4.阅卷组

主要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网络评卷。

5.数据组

主要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报送、录取和公示工作。

6.财务组

主要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 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8年招生简章》。

四、 选择考试类

1.报考类别

2018年高职单招计划按照“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对口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2.是否使用学考成绩与缴费

有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的考生,缴费时无需勾选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选项(我院不认可考生选择),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向我院缴纳报考费150元。

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缴费时须先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或“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然后再按提示缴费。两项均未选择但已足额缴费的,我院将安排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成绩为零。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我院不退费。

3.打印准考证

2018年3月24日9时至3月3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五、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二类《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科目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31日

900至1130

语文+数学+英语

(一套卷)

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及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职业技能考试

3月31日

13︰00至15︰00

16︰00至18︰00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套卷)

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4月1日

830至1030

2.考试地点:

主考点:凡生源地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定州、辛集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参加考试。

分考点:凡生源地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华北油田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参加考试。

主考点和分考点均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190分两科一套卷,满分39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进行折算。对应的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作弊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网络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2018年4月6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六、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教育厅“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所获奖项与考试二类专业相同或相近,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

1)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考试二类并按提示要求缴费;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 考点主考及监考人员职责

(一)主考职责

1.主考在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

2.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考点、考场的布置等考前准备工作。

4.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

5.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工作和对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

6.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

7.向各考场监考员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和考试用品。

8.按相关规定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9.终止本考点违规考生、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

10.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11.组织与督查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二)监考人员责任

1.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2.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3.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4.组织本考场考生入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按要求核对考生身份,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发现错误,要求其改正。

5.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6.按要求在考场记录单、缺考考生试卷、答题纸处做好缺考记录。

7.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巡视员、流动监考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8.遵守监考工作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

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

10.完成考点主考布置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

八、 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高职单招实行“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规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考试二类分数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考试二类中最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录取时,由我院组织完成考试二类平行志愿投档,由单招院校下载平行志愿投档信息,并按各自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4月20日9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九月入学两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 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点: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交通学院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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